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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公告

2020-06-18 17:1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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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公告

为全面提升阿拉尔市市民素质,及时劝导、纠正不文明行为,结合实际情况,现将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
一、曝光对象
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群众

二、曝光内容
乱丢垃圾、乱丢烟头、随地吐痰、闯红灯、横穿马路、破坏公共设施、车辆不礼让行人。

三、曝光主体
市民群众、志愿者、文明监督员

四、曝光机制
市民群众、志愿者、文明监督员对不文明行为的市民群众进行劝导,听取劝导并现场纠正不文明行为的,采取警示教育措施,不予曝光;对不听取劝导的学生,由教育局处理;对不听取劝导的社会人员,纳入不诚信体系数据库;对不听取劝导的公职人员,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由师市纪委约谈,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由创城办抄告、本单位主要领导约谈。

对不听取劝导、不纠正不文明行为且予以曝光处理的,立即拍照、录音取证,并将不文明行为人员姓名、单位和照片报送师市创城办,由创城办进行人员身份识别,并纳入处理程序。

五、曝光奖惩
(一)曝光奖励方式
1.志愿者每发现1次不文明行为,通过现场教育后,行为人改正不文明行为的(尽量能提供不文明行为人的姓名、单位和取证照片、录音信息),日常考核积1分;通过现场教育后,行为人仍不改正不文明行为的,现场取得行为人信息(不文明行为人的姓名、单位和取证照片、录音信息)并向师市创城办推送,日常考核积2分;志愿者监督服务采用积分制,累计积分可兑换相应礼品;
2.市民群众每发现1次不文明行为,通过现场教育后,行为人改正不文明行为的(尽量能提供不文明行为人的姓名、单位和取证照片、录音信息的),奖励5元;通过现场教育后,行为人仍不改正不文明行为的,现场取得行为人信息(不文明行为人的姓名、单位和取证照片、录音信息)并向师市创城办推送,奖励10元;
3.对于积极参与、表现突出的市民群众,由师市创城办评估后聘为文明监督员。文明监督员采取补贴奖励的方式开展工作。

(二)曝光惩罚方式
1.对不文明行为,运用网络、电视和板报公开曝光,同时开展1-2小时文明实践教育(学习交通法、学习文明公约、交通劝导、捡拾垃圾等);
2.公职人员存在不文明行为,运用各级媒体公开曝光,同时开展1-2小时文明实践教育(学习交通法、学习文明公约、交通劝导、捡拾垃圾等),并将不文明行为抄告单位。
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专项行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,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。
(二)联系电话:

15999222017

0997-8660006

(三)电子邮箱:

ssccb123456@126.com

 

特此公告。



师市创城办

2020年6月18日


编辑:赵   慧         责编:冯   斌

审核:钱素玲         监审:杜新民



投稿邮箱:tlmrmtzxtg@126.com

主办:第一师阿拉尔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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